在北京,你優(yōu)雅的點了一份外賣,吃完后,繼續(xù)把他們裝在一起扔進垃圾箱,可能要攤上大事了。
2020年5月1日期,新版《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》將實施,如果你還像現(xiàn)在一樣,把吃完的買賣打包一起扔掉,有可能被罰款。
屢教不改,將處以50元以上,200元以下罰款。
那么如何正確的扔掉一份外賣?
吃剩下的實物,包括剩飯剩菜、瓜果皮核屬于廚余垃圾,外賣包裝盒、包裝袋和一次性餐具不易腐爛,不是廚余垃圾,沒有毒害,也不是有害垃圾,因為被污染過,無法再回收利用,因此不是可回收垃圾,所以他們屬于其他垃圾。要是點了大骨頭,不要把它看成了廚余垃圾,因為大骨頭難以腐蝕,而且質(zhì)地堅硬,不易粉碎,那么它是其他垃圾。同理,榴蓮殼,椰子殼也是其他垃圾。但雞骨頭,魚骨頭,玉米棒比較軟,易腐蝕,當然是廚余垃圾。